【公告通知】2016-2017学年学业预警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10-11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经教务处统计,2013级至2015级部分学生学业情况达到学业预警状态,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做好相关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课程预警

1、年均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4学分。

预警原因:年均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4学分,第四学年获得学分可能低于144学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学年获得学分低于教学计划总学分90%(即144学分)应予退学。

2、第二学年结束,公共必修课程(不含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仍未修满。

预警原因:公共必修课一般在大学前两年修读完毕(重修除外)。

二、学位预警

1、课程加权平均分低于7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318分(体育类、艺术类)或425分(普通类)。

三、试读预警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每学年获得学分低于36学分者,对其进行试读,试读期为一学年。

四、试读不合格

被试读预警的学生,试读一学年后,仍然达不到每学年平均获得36学分的要求,应予退学。

五、预警学生告知帮扶工作

各学院(部)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辅导员->学业预警查询)查询下载各类预警学生名单,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及时与教务处胡老师联系核实。各学院(部)应针对不同预警类别的学生制定个性化选课方案,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对于试读学生,学院(部)可从网上批量打印《试读通知书》,并将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对于试读不合格学生,学院(部)应通知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

教务处 学生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