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10-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420152016级在籍在学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及评审依据

1.个人奖学金

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和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校统一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的规定执行。

专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学金和学院贡献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比例、金额等事宜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程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附件1)的规定执行。

2.先进班集体奖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校级先进班集体1个,院级先进班集体3个,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将给予一定奖金奖励,用于班集体建设。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为荣誉称号,只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2%,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以兼评兼得。

三、评选进度

1.申报。20171012日至1018日,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完成各种奖项申报工作。

2.初评。20171019日至1022日,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3.公示。20171023日至1027日,评审小组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30日至111日在学院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4.报送。2017112日学院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学生处。

四、申请办法

1.符合条件学生填写附件中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学务办公室(金声楼1209)范雪瑞老师处,联系电话:07566128133

2.特等奖学金、一等至三等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只需提交申请表,社会工作奖学金、学院贡献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提交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工程技术学院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