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暑假及期末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09-08-29  点击次数:   [ 字体:  ]  

师(珠)校办发[2007]15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07年暑假及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31日。下学期学生9月1日至9月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2007级新生9月15日至9月16日入学报到,新生开学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职工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26日。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工作需要对假期的工作和值班做出妥善安排。8月27日全校教职员工须到校上班。

二、值班及其它有关事宜

1.各单位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并须将开学、报到注册所需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提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事项)提前通知到位。

2.学生处、团委、政治理论教研部和各学院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开学后完成一份社会实践报告。

3.招生与就业处及各学院(系)要做好2007年毕业生和招生录取工作。

4.各学院和后勤管理中心要提前做好学生订票和学生离校的交通运输组织工作。

5.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6月30日前将假期值班名单报校办。校办负责安排假期领导值班。

6.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考试阅卷、成绩登录、教师培训、教师备课等工作。

7.各单位须于6月30前将留校学生和教师名单分别报校办和后勤管理中心。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8.各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关灯、关电器、关门窗。贵重财物要妥善保管。

9.后勤管理中心和保卫处负责在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并安排好假期伙食和安全保卫工作。

10.为节约能源、缩减开支,暑假期间图书馆库本阅览室在放假后两周和开学前两周开放,其他部门不对外服务。在图书馆内办公的单位原则上停止使用办公室,请各单位妥善安排。教学楼除教务处批准使用的教室外,其他一律关闭。后勤管理中心对公共区照明、路灯等做出节能安排。

11.请各学院、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在学生正式上课前要对教学准备工作组织检查。

12.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根据开学迎新的工作计划,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