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材料和易耗品购买和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时间:2009-04-09  点击次数:   [ 字体:  ]  

实验材料和易耗品购买制度

1. 各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每学期末制定下学期所需实验材料和耗材预算,并填写《实验材料和耗材购买计划》,采购小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讨论通过后,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自行购买,原则上不允许超过购买预算。

2. 实验教学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实验材料和耗材,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200元以下由实验室主任审批,200元以上者需提出申请,并经采购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

3. 购买时原则上需索取发票,如因特殊情况供应商不能提供发票,购买人报销时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程技术学院实验材料购买证明表。

实验材料和易耗品管理制度

1.中心的所有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全部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管理。

2.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教学计划与库存情况做好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及时采购,以保证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

3.材料和易耗品购置后由两人以上验收,再由中心主任审定批准后给予报销。

4.各实验室要建立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帐,要做到帐物相符。

5.实验室负责人要熟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保管知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学校存储管理的规定设立专库,单独存放。并应经常检查。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6.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

7.低值易耗品的报损、报废,原则上要求各实验室提出申请,注明报废理由,由中心主任审批认可。

8.由于玩忽职守,保管不力而造成材料、低值易耗品、工具等的损坏或丢失,除批评教育外,由当事人按实际价格的50%—100%负责赔偿。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工程技术学院

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