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工程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4-11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一、申请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当学年内课程考试成绩未有补考科目。

(五) 2015-2016学年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10%以内。

(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七)大二、大三、大四的全体学生。

(八)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1名。

二、评定程序

1.9月中旬公布上一年度50%学生成绩排名。

2.学生9月底前提交申请表,其他获奖和荣誉材料附后, 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表双面打印出来,签字要手写,其他打印,申请表不规范取消资格)。

3.提交申请并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按照综合表现评比。(综合表现分为三块,其中获奖情况占比50%,社会服务占比25%,其他贡献占比25%)。

4.院内公示三天,有异议向工程技术学院学务办公室反映。

5.上报学校。


                                                      工程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