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

文章来源:       时间:2013-11-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了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共青团系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审依据

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五个奖项。

评审依据是《2012—2013年度全校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学生集体评选条例》。

二、评选要求和进度安排

1.院部初评。11月12日至11月17日,各学院(部)组织各种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院部公示。11月18日至11月22日,各学院(部)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1月25日至11月27日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上报结果。11月28、29日,各学院(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通过腾讯通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校团委邵博菡老师。申请表格可通过校团委网站(http://tw.bnuz.edu.cn/)下载。

4.审核公示。12月6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部)上报的各项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5.表彰。下发表彰文件和证书。

三、其他事宜

各院(部)要认真按照评优通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如发现问题或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评优专项工作联络人:

校团委 邵博菡 电话:6126059。

四、工作要求

年度评优表彰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各院(部)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

附件1:2012—201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附件2:2012—2013学年度荣誉类奖项评优各院(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3:申报表格

附件下载

共青团北师大珠海分校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