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审核2011级珠海籍学生学费减半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2-02-27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

根据师(珠)校纪要2011年第19期学校办公会议会议纪要的精神,即“对于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读的珠海藉的全日制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减半收取学费(艺术类、2+2及其他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外校转入的珠海学生,不予减免)”,请各学院(部)认真审核2011级珠海籍学生(珠海市正式户籍且至报考当年的8月31日已落户满一年以上的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并将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交教务办公室备查。

请将符合珠海籍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以电子版和文本(盖章)形式,于3月20日前报教务办公室于芳老师。

教学部教务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