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扬光大“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校训,倡导“学会做人,学习做事”的优良院风,既规范学风,严格考纪,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以及对学院的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教育。根据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建立工程技术学院学生涉嫌违纪违规的听证会制度。
听证会制度规定: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因为涉嫌违反校纪校规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均需要通过听证会认证其违纪违规的性质。经过陈诉、举证、质证、申辩和监督等听证会程序,查清事实,搜集证据,提出听证会的听证结论。
为了维护当事学生的权益,使听证会能够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进行,学院的律师应全程参加听证会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法依规为当事学生辩护,提出法律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当事学生、相关教师、学生代表、律师和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听证会应现场制作笔录,并由到场人员签名后存档。
学院的全体教师和学生应严格执行听证会制度,广为宣传、弘扬民主与法制精神,使其成为我院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特色。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程技术学院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