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程技术学院
2011年第1届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食品检验、化学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凡我工程技术学院的学生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修完相关专业课程,经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试合格,可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相应职业的从业凭证。为方便我院系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就业竞争力以及技能操作水平,工程技术学院职业协会联合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对我院系学生开展食品检验、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对象:生物技术专业在校10级及大三以上学生
二、报考条件:生物工程专业基础课普通化学类课程及实验课程均通过(60分及以上)
三、考试项目及等级:化学检验工(中级)
四、考试安排:
第一步、提交报考资料时间
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5时前
联系人:刘易昊 联系电话: 698491(短号) 13750038491 (长号)
第二步、收取费用及发放书籍资料
时间: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点半至5点半
地点:工程楼一号楼一楼
联系人:马小军、赖贤标 联系电话:2117365、13302869318
第三步、考试具体时间(理论、实操考试)
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5月8日(星期天) 地点待定
实操考试时间:2011年5月27-28日,工程楼1号楼实验室
五、证书发放:经考核合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化学检验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证书全国通用,是从事化学检验(化验)工作人员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1、填报《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可登陆我校网站:)下载);2、学生证复印件;3、大一寸黑白照片四张;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七、费用:考试、证书费用900元/人。免收培训费。书费按实收取,化学检验工(中级)27元/本
八、说明:珠海社会类培训考核费1327元/人
联系:工程技术学院职业协会
工程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