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的

文章来源:       时间:2010-06-24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印发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和参加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珠府办函[2010]45号)精神,我们制订了《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zhldj.gov.cn)。

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龙志球,联系电话:0756-2263199。

竞赛承办单位珠海市质量协会、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联系人:尚婧,联系电话:0756-2132615、13750075091)。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代 章)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

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决定开展群众性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整体素质,为我省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现根据珠府办函[2010]45号文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承办单位:珠海市质量协会

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以上述单位为主成立食品检验工竞赛组织委员会,在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工种竞赛的各项工作。

(一)食品检验工竞赛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

张思源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组委会名誉主任:

刘淑艳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院长

组委会副主任:

卢伟卫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所长

李 军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所长

矫庆泽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院长

委 员:

吴虹登 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市质量协会负责人

吴 灵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副院长

龙 红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副所长

张 红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副书记

(二)食品检验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吴虹登 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副主任:吴 灵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副院长

成 员:张朝健、李冲、黄子英

(三)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赛务组、宣传组。

1.综合组:负责:(1)审定竞赛方案;(2)承担报名处的工作,组织参赛队伍(含竞赛发动、选手报名、资格审查等),汇总资料向市组委会申报;(3)主持竞赛抽签;(4)信息发布和资料整理;(5)试卷印制、收发和保密;(6)协助裁判组进行参赛身份检录;(6)对竞赛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确保竞赛的科学、公平、公正。

组 长:吴虹登

副组长:张朝健

成 员:李冲、尚 婧、李永忠

联系人:张朝健(13302869318)

2.赛务组:负责:(1)编制竞赛方案,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支持;(2)赛场的整体布置,场地器材的准备;(3)竞赛环节的科学合理衔接,为竞赛现场提供器材耗材等保障;(4)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维护考场秩序;(5)竞赛安全以及赛场医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吴 灵

成 员:钟俊文、周新明、苟斌全、周丽、朱超锋

联系人:钟俊文(13709692229)

3宣传组:负责竞赛对外宣传的联系落实工作。

组长:张红(13703009932)

成员:黄子英、尚 婧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食品检验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及以上内容为依据,竞赛内容包括食品检验理论知识和食品检验工操作技能两部分。

(三)组别:职工组和学生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1.职工组选手资格为:

珠海市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年龄18岁以上,参赛职工必须遵纪守法。

2.学生组选手资格为:

珠海市内各类院校在校学生,年龄16岁至22岁,参赛学生必须遵纪守法。

五、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2010年7月中旬。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90分钟。

实操竞赛时间学生组、职工组各3小时。

决赛地点:

1、理论知识竞赛设在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240号);

2、实操竞赛设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唐家湾金风路6号)。

六、奖励办法

对参加两项大赛的优胜者、组织者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得竞赛前3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1名的优胜者分别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竞赛第1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原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前3名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

(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竞赛,参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团体成绩前3名的企业,分别颁发团体优胜的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授予“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各部门、各行业可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选拔获得竞赛前5名的优秀选手(其中后两名为候补),组成珠海市队集中培训,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比赛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2010年6月25日。

2、比赛以各个企业或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单位成员包括领队1名,参赛选手3名。

3.参赛单位及选手根据竞赛要求,填写《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1)。提交参赛选手的免冠大一寸黑白近照4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处设在珠海市质量协会,联系人:尚婧(13750075091),联系电话:0756-2132615,传真电话:0756-2125365,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40号,市质监局旧办公楼6楼,邮编:519000。

(二)资格审核

参加职工组的选手须提供身份证查验。参加学生组的选手,报名表格须学校批准同意及盖公章。

(三)竞赛组成

本次竞赛采用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40%,实际操作占60%。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能大赛的规则、技能大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参赛选手须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6)爱护比赛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设备。

(7)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8)如对裁判员有异议,应24小地内由参赛队领队向大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从法定检验机构、大专院校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附件:1.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2.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学 历

职业

资格

工作

年限

现任职务

参赛

项目

参赛

组别

□学生组

□职工组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学校)

联系地址

电子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所在

单位

(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报名者必须符合竞赛项目及相应组别的报名要求,无工作单位的报名者无需单位加具意见;2、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2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

食品检验工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食品检验工,分为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

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竞赛内容包括食品检验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各类食品进行理化分析和微生物检验的技术及相关知识等,竞赛时间为1个半小时。

2.操作技能竞赛

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按要求完成检验项目任务,竞赛时间为2个小时。

(三)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以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资格三级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1.基本要求

1.1 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4)敬业爱岗,团结同志,协调配合。

1.2 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和常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和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3)食品检测基础知识。

(4)化学分析基础知识。

(5)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6)食品卫生基础知识

2.工作要求

考核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1.常用玻璃器皿及仪器的准备

能使用各种食品检验用的玻璃器皿。

食品检验中玻璃器皿的使用常识

2.溶液配制

能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

标准溶液配制的方法

3.白酒、果酒、黄酒检验

1.白酒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测定白酒中的氰化物

3.原子分光光度法测定白酒、果酒、黄酒中的铅、铁、锰

4.滴定分析法测定黄酒中的氧化钙

1.粮白酒、果酒、黄酒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 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测氰化物的原理、方法

3.比色法的测定条件

4.分光光度计的使用知识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白酒、果酒、黄酒中的铅、铁、锰的原理和技术

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7.滴定分析法的原理知识

4.啤酒检验

1.啤酒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测定啤酒中的重金属

3.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苦味质

4.测定啤酒中的铅

1.啤酒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苦味质原理

3.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铅等重金属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6.细菌鉴定的原理、方法

5.饮料检验

1.饮料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铅、铜、砷、锡、钾、钠、钙、镁、锌

3.测定饮料中的致病菌、商业无菌

4. 饮料中的维生素C的测定

5. 饮料中的果汁含量的测定

6.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茶多酚

7.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咖啡因

1.饮料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茶多酚、咖啡因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3.分光光度法的原理、方法

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铅、铜、砷、锡、钾、钠、钙、镁、锌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6.饮料中的果汁含量测定原理知识

7.细菌鉴定的原理、方法,商业无菌检验技术方法

8.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维生素C原理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6.实验数据处理及检验报告编制

1.能正确计算出测定结果及进行相关数据处理

2.能正确表述测定结果

3.编制出完整的检验报告

1.测定结果的计算、换算或表述

2.误差和数据处理的基本知识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检验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检验结果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成绩的累加排定,其中理论知识占40%,操作技能占60%。当出现成绩相同,又须排出名次、计算小分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并列名次。

(五)大赛团队成绩排名以该团队前三名选手个人成绩之和计评;总成绩相同,又必须排出名次、计算小分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名次并列。

三、竞赛设备

(一)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

(二)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场地配置食品检验相关仪器设备。可以提供32-96个操作台。配置食品检验相关仪器设备:安捷伦351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岛津GC-2010AF气相色谱仪、岛津GCMS-QP2010 Plus气质联用仪;依利特P23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尤尼科UV-4802、722S型分光光度计;奥特 B203LED生物显微镜、雷磁DDS-307型电导率仪、雷磁PHS-3C酸度计等。

四、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各组别采用相同试卷,竞赛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竞赛范围参照“本食品检验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3)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2.操作技能

(1)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并按要求完成检验任务的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竞赛试题由抽签决定,于赛前半小时公布予以赛前准备。

(3)竞赛范围与要求参照“本届化学检验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4)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5)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竞赛时间为连续3小时,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提交试卷:选手提交试卷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参考资料

1.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和法规性文件;

2.《定量化学分析》 黄一石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3.《食品分析与检验》李凤玉 梁文珍主编 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4.《食品检验综合技能实训》ISBN:9787122058386 化学工业出版社;

5.《仪器分析》黄一石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6.《分析仪器操作技术与维护》 黄一石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