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小学期选课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05-03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

现将2012-2013学年小学期选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一、选课规定

1.选课学分

2012级全体学生必选军事教育2学分和政治理论课实践部分3学分,2010、2011级学生选修2-5学分课程(含双学位、辅修课程和校外游学)。

2.通识必修课

2012级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7月1日至7月13日(18至19周)进行军训及《军事理论》(2学分)教学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需网上选课。7月14日至28日(20-21周)由政治理论教研部安排《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3学分)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和主题活动三个模块课程,学生必须且只能在系统中选修其中一个模块课程。相关项目安排见附一

3.通识选修课

全校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09、10、11级学生开设,学生根据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关于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自行安排各学期的选课。选课原则参照本年级入学时所发的选课手册和通识中心编写的导学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4.专业课

按学院(部)安排选课。学生可选本专业课程,也可跨专业、跨学院选课。

5.辅修课

按辅修专业安排选课。

6.其他类课程

凡经审批通过的校内各单位组织校(境或国)外小学期游学(实践)项目,全校学生均可选择,按学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认定学分。

二、选课时间

第一轮选课时间:2013年5月7日8:30——5月13日8:00。

第一批:2013年5月7日8:30——5月9日8:00。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选课。

第二批:2013年5月9日8:30——5月13日8:00。2011级学生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项目班。

2013年5月13日下午 教务办和各开课单位按相关规定停开选课人数不足的教学班、调整部分教学班。

第二轮选课时间:2013年5月14日——5月22日24:00。已选课的学生应在此时间内登录选课系统查看、确认所选课程,如在第一轮选课时间内所选课程停开,学生可根据需要改选其他课程(或该课程教学班)。

由于学校开设的部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社会调查)》项目班需参加面试后确定名单,相关学生在面试通过后应在系统中退选其他项目班以免冲突。

三、选课操作流程

1.通识选修课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选课,提交。

2.专业课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学生选课——本专业选课——选课程——选教学班——选定。

3.《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项目班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学生选课——院系选修课——选课程——选项目班——选定。

具体参见选课手册。

四、注意事项

1.学院(部)在选课前将各固定编班的教学班名单导入班级库,提前做好选课指导,避免学生选修的通识选修课与专业课上课时间冲突。

2.学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选课登录密码,所有选课应由学生本人在选课系统中自行操作,不得由他人代选。由于自己漏选、错选、他人代选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选课后,注意在开课前再次登录核对。选课结束后,请学生记住自己所选的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地点,开学后按时上课。

4.选课只能通过网上选课系统进行,学生私下与任课教师协商改选、退选、补选均无效。

五、特别提示

系统将限制历年未交清学费的学生选课。

不能按期修满毕业学分的09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修读情况补修小学期课程。

附件:2012级《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安排

教学部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