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在校证明办理的通知及流程
(05年12始)
各同学:
目前因找工作、出国留学或其他原因所需,要求教务处出具在校证明的同学日益增多。为了规范出具在校证明的工作,更方便的为学生服务,教务处特制定以下办理流程。自2005年12月1日起,出具在校证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校证明办理流程
一、由学生本人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在校证明样本,参考《学院、专业与学位名称中英对照表》并根据自己的学籍信息进行编辑,统一用白色 A4 纸打印;
二、根据个人所需数量打印好中英文在校证明,持本人学生证到教务处进行审核、盖章。(审核:乐育楼A208 室于老师;盖章:到乐育楼A204室周老师)
三、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四下午 2 : 00 — 5 : 00 。
四、备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免费提供不超过5份的在读证明,超过5份,超出部分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每份10元。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