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学计划
由国际商学部与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计划。
二、 课程安排
由国际商学部负责安排任课教师以及每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每学期末排课前由国际商学部将预排课时间提前告知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须在排课时避开该时间段。
三、双学位报名
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的报名工作,并将报名学生名单发给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窦晶老师。
四、学生选课
国际商学部负责将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发来的学生名单于每学期17或18周统一导入课程班级库,学生不能自行到国际商学部选课。
五、教材管理
国际商学部负责每学期将教材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负责通知学生网上选订教材。
六、重修、补修
重修、补修选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需到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报名,由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统一将名单报给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窦晶老师。
七、学生申请退修
学生申请退出双学位项目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提交退修申请,学院同意后统一将退修名单于第二周内报给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由国际商学部统一退课,超过时间不予办理。
八、扣费
由国际商学部负责统计学生的修课情况,在此基础上制作并上报双学位扣费清单。
九、考试
由国际商学部负责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印刷试卷、组织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回收并保存试卷等。
十、毕业审核
国际商学部负责根据双学位教学计划审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并将审核结果统一报给教务处。
十一、学位证书
不动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负责给学生双学位证书贴上照片以及证书的发放工作。